【红桥机会清单】2023年天津市红桥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食堂服务项目实施政府采购

受天津市红桥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委托,天津市鑫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2023年天津市红桥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食堂服务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2023年天津市红桥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食堂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2022XYGL-GK-022

二、项目内容

2023年天津市红桥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食堂服务项目1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响应。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三、项目预算:7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4)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5)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政府采购节能 环保清单(最新期);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 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的要求, 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截 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同时对信用信 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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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 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1年度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 声明);

5、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 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 单位公章) 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若为投标人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 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

6、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进行采购, 投标人须提供由本单位出具的 《中小企业声明函》;

7、供应商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注:本项目将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请以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信息为准。

转载注明美丽红桥

供稿: 区住房建设委

监制:赵云亮

编辑:汤甜甜

校对:朱双银

排版:王瑞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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