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法治保障

近年来,贵州经济社会创造了“黄金十年”快速发展期,经济增速连续10年居全国前列,地区生产总值跃升到第20位,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跃升到第21位,彻底撕掉千百年来绝对贫困标签,与全国同步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同步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

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紧紧围绕“四新”主攻“四化”,紧扣把贵州建设成为全国最平安的省份之一和全国法治环境最优的省份之一总目标,以法治贵州建设落实10个关键性结果性指标为牵引,扎实做好依法治省、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戒毒康复、警官教育、公共法律服务七大板块工作,研究制定了贵州省司法行政“十四五”时期发展规划,认真谋划和落实司法行政高质量发展,法治贵州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为全省高质量发展提供立法支撑、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全面加强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

始终把政治标准作为第一要求,始终把政治建设作为首要任务,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制定完善了请示报告、理论学习中心组、意识形态责任制。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成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最鲜明的政治品格。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在司法行政机关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

党中央部署开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自下而上、条块结合,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直接责任,实行“1+6+5”工作模式,统筹第一、第二批队伍教育整顿整体推进,把党史学习教育与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专题教育结合起来,理论武装进一步强化,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进一步加强。

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法治保障

贵州省大力加强法治毕节示范创建活动。2022年5月25日,毕节市纳雍县羊场乡在民歌普法基地开展法治民歌普法文艺活动。

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贵州省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政府职能边界日益清晰、权力配置更趋合理、治理水平不断提升,为经济社会注入新活力,不断释放法治建设新红利。

——印发施行《贵州省重大决策程序实施办法》,推动各地各部门重大决策全面规范、全面强化。全省县以上政府部门及乡镇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在服务科学民主依法决策、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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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2022年以来审查行政复议申请2260件,受理1995件,纠错40件。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积极争取将毕节市和贵安新区纳入全国32个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试点,以点带面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贵州省在2019年11月全国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推进会上交流发言。

——充分发挥督察考核的“指挥棒”作用,持续开展依法行政考核。2020年由“专项工作目标”调整为“重点绩效评估目标”,权重由0.15%提升为1%,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进一步压实。

——充分发挥经验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贵阳市“立法引领保障大数据产业发展”、黔东南州“易地扶贫搬迁法治保障”获全国第一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命名;10个地区、12个项目获全省第一批示范地区(项目)命名。“法治毕节”圆满收官。贵阳、毕节、黔南3个市州和黔东南州榕江县民歌普法等接受全国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实地评估。

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法治保障

根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要求,贵州省组建完成省市县三级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切实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2019年3月11日,中共锦屏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举行挂牌仪式。

积极主动服务中心大局

省委依法治省办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贯彻落实国发〔2022〕2号文件批量授权、法律调整等法治保障问题,起草拟申请依法依规申请批量授权清单,积极争取司法部出台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

组织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保障专项行动,强化对重点执法领域、群众反映强烈、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方面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

注重发挥行政复议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保障作用,促进市场公平公正,坚决纠正涉及民营企业的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深化“放管服”改革,4个高频公证事项实现“跨省通办”,全省各级行政机关通过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依申请行政事项383709件。

全力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

近年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落实国家安全责任制和工作机制,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贵州建设中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骨干作用,切实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措施,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全省司法行政监狱戒毒场所实现政治安全、监管安全、生产安全、防疫安全,全省监狱连续十年实现“无罪犯脱逃、无狱内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无重大疫情”目标,戒毒系统连续十年安全生产零事故。

出台罪犯减刑假释程序、提请减刑假释关口前置审查办法,将罪犯文化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纳入地方总体规划。在全国率先编制《戒毒人员戒治操典》,运用“阳明心学戒毒除瘾治疗”理论,形成贵州戒毒新方法。

社区矫正工作在司法行政系统从无到有,由点到面,日趋规范,全省各级社区矫正委员会实现全覆盖。聚焦构建规范化执法机制、精细化教育模式和智能化运行支撑三项任务,累计帮助14.1万余名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助力平安贵州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法治保障

2021年3月29日,贵州省第一女子监狱组织党员民警到遵义红色革命遗址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聆听革命故事。

加快补齐基层短板弱项

“十三五”期间,贵州司法行政工作得到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大力支持,“数字法治·智慧司法”、基层司法所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智慧监狱、法治乡村、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等纳入省政府“十四五”规划。

按照标准化、可视化、专业化、智能化、集约化、共享化,自筹资金建设“法治贵州云”,汇聚19个业务系统核心数据,推动形成司法行政工作“一云”统揽、业务“一网”打尽、资源“一平台”调度。

基层司法所“无人所一人所”、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拖欠、律师阅卷难会见难立案难等一大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定期开展矛盾纠纷分析研判工作,完善预警机制,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有效依据。全省建立村(居)、社区人民调解组织18135个,全省村(居)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15918人,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95.34%,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认可度、信任度、满意度不断提升。

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法治保障

2020年6月,“普法在行动 送法进村居”活动在黔东南州启动。

全力锻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

持续加强政治建设,司法行政系统干警政治轮训实现全覆盖。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持续深化忠诚型、学习型、担当型、创新型、廉洁型“五型”模范机关创建,以党建带队建,打造新时代司法行政机关坚强有力战斗堡垒。全面总结队伍教育整顿宝贵经验,持续整治顽瘴痼疾。认真贯彻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与“禁业清单”,推进领导干部交流轮岗常态化、制度化,省直司法行政系统提拔、交流和调整处级领导干部207名。坚持严管厚爱结合,落实从优待警措施,选树英模和先进典型813人,先进集体179个。(贵州省司法厅供稿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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