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答南都:修改议事规则以提高议事质量

南都讯记者陈秋圆 郭若梅 发自北京 近两年,全国人大组织法和议事规则、地方组织法相继进行修改,前几天闭幕的常委会会议又修改了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这些法律的修改对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发展有何意义?

6月29日,中宣部举行“中国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介绍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进展和成就。发布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汪铁民对南都记者的提问进行了回应。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答南都:修改议事规则以提高议事质量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汪铁民回答南都记者的提问。

汪铁民表示,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虽然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但不是固步自封、一成不变的。相反,是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完善的,本身就具有面向未来、与时俱进的品格。完善适合国家权力机关特点、充满活力的组织制度和运行机制,这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的一个重要体现。“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首次修改全国人大组织法和议事规则,再次修改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两次修改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将党中央的部署要求、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实践中一些成熟有效的做法确认下来。”

汪铁民介绍,在健全组织机构方面,十三届全国人大增设社会建设委员会,调整设立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2021年修改全国人大组织法时,将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由原来的5项增加到现在的12项,更好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优势和特长。修改地方组织法,增加地方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明确在县级人大设立专门委员会、县级人大常委会在街道设立工作机构,明确乡镇人大主席团闭会期间的职责和定位等。“这就从根本上为加强地方人大工作夯实了基础、充实了力量。”

汪铁民指出,在优化会议组织程序方面,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的需要,在前几年实践的基础上,修改全国人大议事规则,明确常委会可以适当提前或推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召开,对通过网络视频方式出席会议也作了规定。“近年来人大工作的任务越来越重,加开常委会会议已经成了常态。”

汪铁民说,这次修改常委会议事规则也明确规定,必要时可以加开会议,通过修改这两个议事规则,在精简会议程序、完善表决方式、规范分组会议和联组会议等方面都有了一些新的举措,努力提高人大的议事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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