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6日,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解除流动性不足预警正常受理异地贷款的公告,从9月1日起解除流动性不足预警,正常受理异地贷款业务。
以下为原文: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截至2024年8月末,我中心个贷率已下降至85%以下并稳定运行三个月,根据《保定市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市房金委字〔2023〕11号)规定,达到解除风险等级预警条件。
经研究,我中心于2024年9月1日起解除流动性不足预警,正常受理异地贷款业务。
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根据《保定市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规定,适时调整流动性风险预警等级并采取对应措施。
特此公告。
2024年9月1日
来源: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