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保定恢复受理异地贷款业务!

2024年9月6日,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解除流动性不足预警正常受理异地贷款的公告,从9月1日起解除流动性不足预警,正常受理异地贷款业务。

以下为原文:

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解除流动性不足预警 正常受理异地贷款的公告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截至2024年8月末,我中心个贷率已下降至85%以下并稳定运行三个月,根据《保定市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市房金委字〔2023〕11号)规定,达到解除风险等级预警条件。

经研究,我中心于2024年9月1日起解除流动性不足预警,正常受理异地贷款业务。

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根据《保定市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规定,适时调整流动性风险预警等级并采取对应措施。

特此公告。

2024年9月1日

9月1日起,保定恢复受理异地贷款业务!

来源: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