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星星财务造假被查实,律师征集受损股民维权

ST星星财务造假被查实,律师征集受损股民维权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林宜采 编|深海

8月7日晚间,ST星星公告称,当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56号】。

经查,通过虚构销售、虚构租赁和加工业务、虚构采购、虚假采购折扣等方式,星星科技2019年度虚增营业收入14.39亿元,虚增营业成本2.65亿元,虚增利润总额11.74亿元(不考虑税费、期间费用等调整),分别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22.68%,营业成本的4.98%,利润总额的761.20%。

2020年度,星星科技通过财务造假活动虚增营业收入32.58亿元,虚增营业成本15.95亿元,虚增利润总额16.63亿元(不考虑税费、期间费用等调整),分别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39.26%,营业成本的22.22%,利润总额的3799.51%。

2021年12月30日,星星科技披露了会计差错更正公告,星星科技收购星星触控和星星精密形成的商誉在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发生减值。更正后,星星科技2019年度补计提商誉减值损失1.47亿元,其中收购星星触控形成的商誉补计提4901.01万元,收购星星精密形成的商誉补计提9770.94万元;2020年度补计提商誉减值损失7.29亿元,其中收购星星触控形成的商誉补计提2.57亿元,收购星星精密形成的商誉补计提4.72亿元。综上,星星科技2019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基于上述违规行为,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的罚款;对时任董事长刘建勋,时任董事、总经理潘清寿,时任董事长刘琅问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450万元的罚款;对时任财务副总监杨述明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的罚款;对时任监事张绍怀、时任财务总监陈美芬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80万元的罚款;对时任监事李娟、时任副总经理王君、时任财务总监董胜连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的罚款。

对此,吴立骏律师告诉雷达财经,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0年4月29日至2021年8月17日期间买入,且在2021年8月17日收盘时持有ST星星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01)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ST星星成立于2003年,立马车业集团成员,位于江西省萍乡市,注册资本22.68亿元,公司主要从事各种视窗防护屏、触控显示模组及精密结构件的研发和制造,主要应用于手机、平板电脑等消费电子产品,同时也广泛的应用于车载电子、医疗器械等其他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