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积极推进政府采购集中行政裁决改革

推进省市区三级联动政府采购集中行政裁决,是今年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的重要举措之一,有利于维护政府采购市场公平竞争,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吸引外地企业来杭州发展。集中裁决改革推出半年以来,市财政局不断完善裁决机制,积极解决采购争议,使改革成果得到转化,取得切实预期成效。

市财政局积极推进政府采购集中行政裁决改革

建立裁决中心 完善裁决机制

市财政局积极推进政府采购集中行政裁决改革

浙江省本级、杭州市本级、拱墅区、富阳区四家财政部门联动开展集中裁决试点,在杭州市民中心设立“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进行实体运行。制定《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工作规程》,健全各环节工作流程,建立起省市区三级受理、流程、审查、判定、尺度“五统一”处理机制,裁决标准化、专业化有力提升。2023年已集中裁决案件73件,实现“一把尺子量到底”。

优先组织调解 发挥合议作用

市财政局积极推进政府采购集中行政裁决改革

展开全文

集中行政裁决设立“调解”环节,对于投诉内容不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优先适用调解,通过建议、辅导、规劝等方式,向各方提供事实调查结果、专业鉴定和法律意见,推动当事人通过协商解决纠纷。目前,一半以上行政裁决案件通过调解结案,有效促进采购和谐。突出合议作用,对于内容复杂的案件,裁决中心定期组织合议,邀请律师、行业专家等共同参与,剖析案情,研究对策,探讨最优处理方案,提高案件处理质量,降低行政执法风险。

编制指导案例 发布禁止清单

市财政局积极推进政府采购集中行政裁决改革

根据裁决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编发指导案例,强化以案释法,在政策宣传、培训辅导、裁决处理中加以应用,提高相关当事人对采购法律法规的遵从度,提升裁决工作人员处理案件的水平。市财政局严格执行、积极落实省财政厅梳理发布的7类63项政府采购禁止行为清单指引,促进合规体系建设。

下一步,市财政局计划在现有4个部门基础上,推动更多区县加入三级联动机制,将“五统一”处理机制拓展到全市更大范围。同时,探索建立集中裁决服务管理平台,推进全流程在线办理,提高集中裁决效率,进一步提升采购当事人在行政裁决程序中的便利度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