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宣布终止对原产于澳大利亚进口大麦“双反”措施

央广网北京8月5日消息 中国商务部4日宣布,自2023年8月5日起,终止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大麦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

2020年5月18日,商务部发布2020年第14号和第15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大麦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实施期限自2020年5月19日起5年。

2023年4月14日,应中国酒业协会申请,商务部发布2023年第12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大麦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的必要性进行复审。经过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四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商务部作出复审裁定。

商务部裁定,鉴于中国大麦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大麦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已无必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五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商务部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取消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的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自2023年8月5日起,终止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大麦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

中国是全球最大啤酒生产国和消费国,而麦芽是啤酒风味的重要基础。澳大利亚曾是中国进口大麦的最大来源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关于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大麦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必要性的复审裁定》中,调查机关指出,取消“双反”措施,将有利于啤酒产业产品结构调整和多元化发展,满足国内消费者的多元化消费需求,符合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