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经纪人员应审核服务对象代言广告 不得为内容违法广告提供服务

近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印发《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经纪机构管理办法》,其中指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经纪机构、经纪人员应当依法对服务对象代言的广告进行审核,不得为内容违法的广告合作提供经纪服务。

广电总局:经纪人员应审核服务对象代言广告 不得为内容违法广告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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