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苑新建经济开发区科技孵化产业园项目 位于朝阳南大街东、发展西路南

近日,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布了“清苑经济开发区科技孵化产业园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及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公告显示,清苑经济开发区科技孵化产业园位于清苑区朝阳南大街东侧,发展西路南侧,总占地面积为66666.30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科创大厅、科创中心、企业孵化中心、众创空间、地下车库及人防等及园区内室外管线及其他等相关附属工程的建设。

招标范围 为编制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说明、初步设计图纸和工程概算,以及与初步设计阶段相关配合服务等。

清苑新建经济开发区科技孵化产业园项目 位于朝阳南大街东、发展西路南

公告原文如下:

清苑经济开发区科技孵化产业园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及初步设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CHX-2023-01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清苑经济开发区科技孵化产业园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及初步设计 (项目名称 ) 已由 保定市清苑区行政审批局 以 保清发改审批(2022)项目091号 文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 河北清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 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清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初步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 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

2.2 项目规模和内容:本项目位于清苑区朝阳南大街东侧,发展西路南侧,总占地面积为66666.30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科创大厅、科创中心、企业孵化中心、众创空间、地下车库及人防等及园区内室外管线及其他等相关附属工程的建设。

2.3招标范围 : 编制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说明、初步设计图纸和工程概算,以及与初步设计阶段相关配合服务等。

2.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 1 个标段。

2.5 设计服务期限: 90 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或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设计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1.3 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 (投标文件中无需附查询截图,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4 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1.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 按无效投标处理。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 3年3 月 13 日9:00至202 3 年 3 月 17 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同时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2 3 年 4 月 4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政府采购网、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河北清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保定市清苑区清苑北路与永春街交汇处

联 系 人: 周 朝南

电 话 : 15100329917

招标代理机构: 庄宸和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石家庄市新华区北二环西路22 8 号

联 系人 : 盖春彦

电 话 : 0311-88089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