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发布13条补贴政策!事关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8月25日,市人社局发布保定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明白卡,其中包括求职、职业技能培训、灵活就业社会保险、一次性创业、初次创业社会保险、小微企业场地租金、创业孵化基地房租物业水电费、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临时公益性岗位、就业见习、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一次性扩岗、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等13项补贴。

记者了解到,毕业学年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含技师学院)毕业生,可到定点培训机构免费参加常住地、培训地或求职所在地的培训。毕业2年内未就业、申报灵活就业、办理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享受不超过2年的缴纳社会保险费66%的社会保险补贴。来保求职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可通过公益岗位兜底安置。对毕业学年内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民办高校中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脱贫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残疾、烈士子女及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

为鼓励高校毕业生创业,市人社局发布了一揽子补贴政策。其中,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个人,可享受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可享受不超过1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高校毕业生创办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享受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毕业学年及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取得营业执照、登记就业(毕业学年的除外)、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享受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初次创办小微企业并登记就业,没有入驻创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的,租用经营场地或店铺,自创业之日起3年内,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租金补贴;初次创业并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项目,自入驻之日起可享受不超过3年的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优秀项目和企业孵化期延长1年。

同时,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也可获得政策补贴。其中,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且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脱贫县中职学校毕业生和16岁至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并按月发放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的见习单位,可享受就业见习补贴。

来源:保定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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