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首台套资助标准

资助标准

各地奖补标准不一,比如:

1、深圳市奖补标准

资助不超过一年内软件产品销售额(不含税)的30%,每个企业仅限申报一个项目,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符合条件的,以产品形式销售的按照该产品实现首次销售后1年内任意三个销售合同累计到账额(累计到账额不得低于50万)的30%给予资助;以服务形式销售的按照该产品实现首次销售后1年内所有销售合同累计到账额(累计到账额不得低于50万)的30%给予资助。

2、浙江省奖补标准

强化首台(套)装备认定奖励。每年分档认定一批国际、国内和省内首台(套)装备,分别给予200万元—400万元、100万元—300万元和5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并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

试行首台(套)产品应用奖励。在装备领域先行开展首台(套)产品应用奖励试点,由省财政按国际、国内和省内类别分别给予总价20%、10%和5%的一次性奖励,最高分别不超过500万元、200万元和100万元。

3、黑龙江省奖补标准

对获得首台(套)创新产品认定的研制企业,按首台(套)创新产品销售价格的50%对贡献突出的研发人员给予奖励,单个产品奖励上限为200万元。

对省内首次购买应用首台(套)创新产品的单位,按产品价格的5%给予奖励,单个产品奖励上限为100万元。

同一研制企业每年度获得首台(套)奖励资金总额不超过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