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采购贸易试点落地 天津“集齐”六种外贸新业态

天津北方网讯:10月27日,海关总署发布《海关总署关于扩大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的公告》,根据公告,天津王兰庄国际商贸城新纳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范围。至此,天津已“集齐”国务院加快培育的全部六种外贸新业态,包括市场采购、跨境电商、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离岸贸易、海外仓和保税维修。

据天津海关介绍,市场采购贸易指的是在经认定的市场集聚区采购商品、经市场采购贸易综合管理系统确认、由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办理出口通关手续的贸易方式,单票报关单的货值最高限额为15万美元。与传统外贸业态相比,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可参与的市场主体更加多样,每票报关单对应的商品清单在5种以上可实行简化申报,允许对货物组柜拼箱操作,可方便国际采购商在中国专业市场采购小商品,简化办理出口手续。

据了解,在试点地区市场采购商品认定体系、涵盖市场采购贸易各方经营主体和贸易全流程的市场综合管理系统验收合格后,海关监管方式“市场采购”(代码:1039)适用范围将正式扩大到上述市场内采购的出口商品。

为支持天津市打造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和区域商贸中心城市、服务天津外贸新业态新发展,天津海关持续推进跨境电商、保税维修、保税展示等外贸新业态取得成效,在巩固平行进口汽车、融资租赁等新业态全国领先地位的同时,推动市场采购贸易在天津试点。通过组织开展关区市场采购贸易业务培训,提升现场海关监管能力和水平,为推动完善天津市场采购贸易监管模式提供业务支持。同时,为促进天津市场采购贸易业务长期健康发展,天津海关还根据“包容审慎、统筹协调、分类管理”原则,积极推行与地方实际情况相适应的通关监管模式,实现属地海关与口岸海关联动、采购地市场与口岸监管作业场所协同支持。

在各项通关措施保障下,王兰庄国际商贸城市场采购贸易将很快实施,为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搭建开拓国际市场的桥梁,为天津市自行车、乐器、汽车零配件、绢花等优势商品出口提供更便捷的通关服务。接下来,天津海关将持续推动市场采购贸易规范发展,制定并组织实施具体实施细则,支持和培育本土特色优势产品出口,助力进出口企业更好融入“双循环”,助力天津市构建服务京津冀、辐射“三北”、联通国内外的商贸发展新格局。(津云新闻记者 陈汝宁 通讯员 李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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