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交所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成效凸显

9月2日,北交所迎来设立一周年,开市以来,北交所制度建设马不停蹄。中信建投投行委委员、董事总经理李旭东表示,北交所在制度建设方面聚焦精准包容和创新,为创新型中小企业量身定制相关制度,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公开发行准入制度突出多元。丰富创新评价维度,设置四套并行的上市标准,关注盈利能力、成长性、市场认可度、研发能力等方面,兼顾不同类型、不同特征企业。二是融资制度突出灵活。提供直接定价、竞价和询价多元发行机制,配备普通股、优先股、可转债等权益融资工具。引入授权发行、储架发行、自办发行机制,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三是股权激励突出便捷。上市公司可合理设置股票授予价格,允许将股权激励的股票总量上限设置在30%,给企业利用人才智慧提供了充分灵活的条件。四是交易制度突出高效。提供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多种交易方式,新股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次日起股票涨跌幅设置在30%,契合中小市值股票的特定需求。五是持续监管突出适度。在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方面和上市公司监管接轨的同时,引入宽严相济的特色化监管要求。

作为我国第一家公司制证券交易所,北交所的设立是中央着眼于构建新发展格局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资本市场制度创新的产物,要以不负历史的改革勇气,在制度创新上做出更大力度的突破。

“未来应进一步深化北交所改革,进一步优化北交所申报条件,对于已经申报辅导备案,属于专精特新企业以及其他硬科技、前沿科技、新经济企业放宽挂牌时间的要求,允许直接申报北交所,或者在新三板挂牌满6个月即可申报北交所,充分发挥对创新型企业的支持作用。”李旭东表示。

为满足广大创新型中小企业的上市融资需求,建议适度地加快审核与注册进程。李旭东表示,北交所注册制改革有科创板、创业板的成功经验作为参考,且北交所后备项目充足,建议充分利用优势,可适当地加快项目审核与注册进程,助力北交所市场加快扩容,进一步吸引优秀中小企业。

“自北交所设立一年以来,北交所在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方面实现提质增量的目标,大量优质创新型中小企业纷纷瞄准北交所。”李旭东表示,为加快实现“打造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的目标,服务更多“更早、更小、更新”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建议从以下方面进一步深化改革:一是建议尽快扩大市场规模,尽快增加上市公司数量,尤其是一定市值以上的优质上市公司数量,扩大市场规模,为主流投资机构如保险公司、公募基金等大规模入市创造条件。

二是建议树立标杆项目,增强市场宣传,提高市场影响力。北交所市场目前缺乏具有较强知名度和市场号召力的大市值上市公司,小市值上市公司数量占比较大,10亿元市值以下的上市公司占比超过60%,市场急需有影响力的上市公司发挥示范效应。

三是投资端方面建议对投资者扩量增面,进一步提升市场合格投资者数量,推动机构投资者入市,改善投资者结构,实现长期资金入市与投资者总量增加的有机平衡。

四是建议进一步扩大新三板申报挂牌数量,为北交所业务提供储备来源。北交所上市公司来自于新三板创新层,推荐挂牌业务的规模是未来北交所市场可持续发展的基础。目前申报新三板挂牌的家数不多,尤其是具有发展潜力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不多,需要进一步推动更多优质公司申报新三板。

“目前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的影响,以及新冠肺炎疫情反复的影响,国际及国内资本市场呈现一定的波动,北交所在市场估值和流动性方面面临一定的压力。”李旭东表示,为优化市场生态,建议尽快提高优质项目比例,吸引更多优质创新型公司上市。另外,建议尽快深化制度改革,结合市场实际优化制度供给。

“随着未来北交所发行数量增多,申购冻结资金规模增大,为了缓解申购过程中的资金冻结对市场造成的冲击,建议适时地引入信用申购、市值配售的措施。”李旭东建议,在适配市场规模建设的前提下,加大产品和工具创新力度,构建北交所的指数与产品体系,吸引长期价值型资金。当指数足够成熟时,北交所还可以推动配套相应的股指期货,为投资者提供多元产品选择,为市场提供风险管理工具,吸引更多不同类型的投资者参与交易。同时,比照创业板的标准,还可适当地降低投资者门槛,为北交所提供更广泛的市场资金来源。此外,应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稳步推进交易机制创新,推动混合做市、融资融券等制度尽快落地实施,从而不断优化市场生态,扩大投资者队伍,丰富投资者类型。(经济日报记者 李华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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