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外资活水浇灌境内实体产业,潍坊推进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试点

记者 王琳

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是由基金管理人以非公开方式向境外投资者募集资金,成立基金或股权投资企业,通过直接投资方式投资于非公开交易企业股权的试点。近期,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工作的通知》,复制推广济南市、青岛市、烟台市自贸片区开展QFLP试点工作的经验做法,建立起全市试点工作推进机制,加快引进设立QFLP基金或股权投资企业,探索形成有效利用境外金融资源的新模式、新路径,力争年内每个县市区(含市属开发区,下同)设立1个QFLP基金或股权投资企业。

据悉,自2011年上海率先启动试点以来,全国已有包括我省青岛、烟台、济南在内的30多个城市发布了QFLP试点政策。5月23日,经省政府同意,省商务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外汇管理局、省银保监局四部门联合致函各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合格境外合伙人(QFLP)试点工作的函》,明确提出QFLP试点范围由青岛、济南、烟台三个自贸片区扩大到全省16市。6月27日,潍坊市出台《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工作的通知》,对加快推进QFLP试点工作从工作目标、工作措施、部门责任分工三个方面作出明确部署。

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是一项首先在自贸区试行的政策性业务,是利用外资的一种新模式。开展QFLP试点工作的目的是完善潍坊市利用外资体系、助推产业升级,为扩大境外资金投资国内实体产业提供更加便捷通道。特别是当前形势下,开展QFLP试点工作在进一步扩大利用外资规模、优化利用外资结构、稳住外资基本盘发挥重要作用。该试点为扩大境外资金投资国内实体产业提供了便捷通道,对完善利用外资体系、助推产业升级具有积极推进作用。

潍坊市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商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潍坊银保监分局、中国人民银行潍坊市中心支行、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为成员单位的潍坊市QFLP试点协调推进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明确目标、细化措施、强化责任,利用线上线下多渠道多方式对接境内外股权投资企业及机构,招引QFLP管理企业落户。鼓励、引导QFLP基金投向高端装备、海洋化工、纺织服装、现代农业、预制菜等优势产业,推进全市QFLP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加大资本招商力度,利用线上线下多渠道多方式对接境内外股权投资企业及机构,招引QFLP管理企业落户。鼓励、引导QFLP基金投向高端装备、海洋化工、纺织服装、现代农业、预制菜等优势产业,包装储备一批产业招商项目纳入全市重点外资项目库,利用跨国公司领导人青岛峰会、进博会、广交会、风筝会、中日韩产业博览会、鲁台会等招商平台推介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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