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石网科针对可转债投资者适当性要求风险提示

2022年9月1日,山石网科(688030.SH)发布关于可转债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及《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发行的“山石转债”自2022年9月28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

公司现就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公司可转债投资者所持本次可转债不能转股的风险。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25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向不特定对象共计发行2,674,3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6,743.00万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2022年3月21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人民币26,743.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101号文同意,公司26,743.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4月2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山石转债”,债券代码“118007”。

公司为科创板上市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参与可转债转股的投资者,应当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参与科创板可转债的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可转债进行买入或卖出操作,如可转债持有人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的,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将其所持的可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投资者需关注因自身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而导致其所持可转债无法转股所存在的风险及可能造成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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