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不同身份的子公司是否可以进行投标?

分公司,子公司,母公司大家看到都脑壳疼。中鑫中科为大家讲解一下。

母公司对应的就是子公司。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子公司也有自己独立的名称和结构组织。可以对外以子公司的名义进行活动。当然风险也有自己承担。

招投标|不同身份的子公司是否可以进行投标?

分公司则是母公司以名称冠名隶属于母公司依法成立的。没有独立的法人。只是母公司的一个分支而已。母公司对于子公司采用间接控制方式,通过任免子公司董事会成员和投资来决策影响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对于分公司。一切事由全部由母公司做的算。其经营范围以母公司为主从式经营活动。

那么在招投标程序当中,子公司参加投标的案例比比皆是。为了区别是否出现串通标违规。先来看看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的回复。

1、如果国企公司参与投标,那么该国企下属的控股子公司是否可以参加投标?

答案: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投标公正的法人或者个人其他组织则不能参与投标。只是对招投标的就利害关系作出解释。如招投标依法进行,程序规范,且“利害关系”不影响公正性,控股子公司是可以参与投标的!

2、招投标A属于母公司旗下控股子公司,投标方为母公司旗下B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投标是否是串标行为?

答案:隶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控股投标情况下,并未作出禁止参与投标的情况。是否存在串通标行为的则需要依据具体行为判定。

3、AB投标公司分别隶属于母公司的一级控股子公司,那么是否可以进行投标?

答案:参与投标的子公司隶属于同一母公司。AB公司之间不存在互相控股,存在管理关系或者法人为同一的,则不违反投标相关规定。

当然需要注意的是,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关系。子公司肯定是控股公司,具有决策话语权。但是只是控股公司则不一定是子公司。只是占股比较大。但是具体的说话权利还是要根据董事会投票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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