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招标)东莞市常平镇新城学校配餐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今日/招标)东莞市常平镇新城学校配餐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招标人:东莞市常平镇新城学校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82.02万元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DGZC2022037

项目名称:东莞市常平镇新城学校配餐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2.02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标的数量

1 东莞市常平镇新城学校配餐服务 1项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采购人饭堂劳务外包招标工作完成止,具体事宜由采购人与成交人相互协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由市场(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4.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4.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4.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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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提供资格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5.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资格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18日 至 2022年08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29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8月29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夏工

手 机:132-4177-5805

邮 箱:zb0019@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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