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各类人才住房补贴标准一览 最高补贴25%购房款

保定市英才卡服务中心

燕赵英才卡具体实施方案

第一条 根据《河北省实施燕赵英才服务卡制度暂行办法》和《中共保定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优化细化保定市燕赵英才卡(B卡)服务对象和服务项目的通知》(保才〔2021〕12号),制订本具体实施方案。

第二条 服务对象为我市持有燕赵英才卡人才。

第三条购房(租房)补贴内容及办理流程

1.服务内容。取得燕赵英才卡后,持卡人家庭在保定市域内购买首套住房的,不受我市限购政策限制,给予一定安家补贴,分两次拨付,三年内不得上市交易。持卡人租赁住房的,5年内给予一定租房补贴。购买时间以房屋网签备案日期和《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时间为准,购买预售商品住房的购房补贴于办理房屋网签备案和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分两次拨付,购买现售商品住房的购房补贴于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和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一年后,分两次拨付。

2.补贴发放标准。B卡一类持卡人一般给予30万元购房补贴或1500元/月租房补贴,二类持卡人一般给予20万元购房补贴或1500元/月租房补贴,三类持卡人一般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A卡一类持卡人给予购房款25%(最高不超过100万)的补贴或5000元/月租房补贴,A卡二至四类(含河北省高端人才称号)持卡人与B卡一类持卡人相同,A卡其他持卡人购房补贴与B卡二类持卡人相同。

3.办理流程。(1)申请。持卡人填写《保定市燕赵英才卡持卡人购房(租房)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并提供房屋买卖网签备案合同、《不动产权证书》及完税证明或租房合同。(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初审部门公章复印件)。市属企事业单位,中直、省直单位,驻保院校、科研院所等人才将上述材料直接报送至市英才卡服务中心;各县(市、区)、开发区自主培养、引进的人才将上述材料提交至单位所在地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燕赵英才卡负责部门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报送至至市英才卡服务中心。(2)复核。市英才卡服务中心将持卡人家庭(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信息提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由其启动资料复审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将持卡人家庭全市范围内(含各县(市、区)、开发区)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信息和不动产登记信息反馈市英才卡服务中心。(3)公示。根据复核结果,符合条件的,市英才卡服务中心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4)拨付。经公示无异议的,市英才卡服务中心对购房(租房)补贴进行核定,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由财政局按程序拨付。市本级企事业单位中的持卡人由市财政全额负担;县(市、区)持卡人所需费用按市财政补助50%、县(市、区)财政承担50%的比例执行(企业按纳税口径确定)。市本级承担的费用由市人才发展准备金保障。

第四条 组织保障。本方案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英才卡服务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 本实施方案由市英才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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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购房和租房补贴,只能选择享受一项。

2.所需资金由市、县两级人才发展准备金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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