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开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平台 可办理相关业务

关于开通保定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外网协同办公平台的通知

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开发建设企业、物业服务企业:

为保障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使用依法依规、科学合理、公开透明,让各部门更好的服务小区业主,我中心于2022年7月15日正式开通保定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外网协同平台,维修资金相关业务均已实现“全网办”。现将办理业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相关单位可登录保定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外网协同办公平台(http://121.18.211.88:9090/bvhmis/login)办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各项业务。

二、物业服务企业、开发建设企业登录保定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外网协同办公平台自行注册,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即可办理相关业务。

三、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账号向维修资金管理部门进行申请,登录保定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外网协同办公平台即可办理相关业务。

四、业主发现小区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损坏需要使用维修资金,可向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反映,由小区业主委员会或物业服务企业依法申请维修资金修缮。如小区无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建房规【2020】10号)、河北省民政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加强城市社区管理服务规定(试行)》的通知(冀民【2020】98号)和中共河北省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理顺物业管理体制机制加强新时代城市社区治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规定,可向辖区社区居民委员会反映,由社区居民委员会代为行使业主委员会的职责,依法依规申请维修资金进行修缮。

五、业主办理维修资金交存,可通过保定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实名认证后直接在线交存。

申请使用咨询电话:2020759

2020756

申请交存咨询电话:2020739

保定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2022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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