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7·16”事故安全警示日活动

2010年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7.16”事故和2011年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7·16”事故曾给我市危化领域带来惨痛教训。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查找企业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市安委办于7月15日组织全市危化企业开展“7.16”事故警示教育和案例分析活动,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全面落到实处。

我市开展“7·16”事故安全警示日活动

此次事故安全警示日活动与每周的专家检查日一并开展,企业要针对两起“7.16”事故在变更管理及设备备品配件管理方面暴露出的问题,组织对上述管理工作进行一次重点检查。同时,要针对夏季高温、雷雨天气特点,对闪点低于或等于环境温度的可燃液体及液态烃的储存设施要严格落实相关工作。

市安委办介绍,危险化学品监管是我市安全监管的重中之重,从今年年初开始,大连就以落实国务院安委会15条措施和我市66项具体任务为契机,采取了一系列工作方法和手段。市安委办表示,将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把历史上的事故当作今天的事故对待,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史为鉴、警钟长鸣,以最坚决的态度、用更大的力度,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坚决抓好安全生产“四项机制”落实,持续提升危化企业的本质安全。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齐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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