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印发《保定市主城区房屋买卖合同 网签备案实施细则》

来源:保定晚报讯(记者李扬 通讯员孙立新 杨立明)

记者从市住建局最新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主城区房屋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备案工作,提升房屋网签备案服务效能,维护交易双方合法权益,我市于7月1日正式印发《保定市主城区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有效期5年。

市住建局工作人员介绍,该《实施细则》所称房屋买卖合同,是指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现售)和存量房买卖合同。经网签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可作为交易当事人办理银行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涉税等业务的依据。

根据《实施细则》,新建商品房买卖,房地产开发企业应通过网签备案系统扫描上传购房人身份证明等资料原件,并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之日起30日内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存量房买卖,交易当事人或房地产经纪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通过网签备案系统扫描上传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交易当事人身份证明等资料原件,并于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之日起30日内,办理存量房买卖合同备案。

《实施细则》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本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未及时办理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由市住建局责令限期改正;对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变更、注销频率高、比例大的项目,及时通过媒体、政务网站等渠道对社会进行风险预警,提示购房风险。

据悉,为保障《实施细则》顺利实施,市住建局于近期就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组织我市主城区房地产开发企业召开推进会。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实施细则》的出台,进一步实现了网签备案流程标准化,更好地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该项工作更规范、更严谨。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将严肃惩处、从严管控,从而更好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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