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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文
随着砚山疫情的有效控制,消费市场运行逐步复苏,但是受全州疫情形势的影响,砚山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呈现逐月下滑趋势,消费市场运行形势依然严峻。1-10月,全县累计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7.25亿元,同比增长1.6%,增速与1-9月持平。
从消费地域看,城镇市场实现零售额37.43亿元,同比增长1.5%,占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79.2%。乡村市场实现零售额9.82亿元,同比增长2.0%,占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20.8%。
从消费形态看,全县实现商品零售额43.83亿元,同比增长1.5%,占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92.8%。实现餐饮收入3.42亿元,同比增长3.6%,占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7.2%。
导
读
什么是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它包括网上零售额吗?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企业(单位、个体户)通过交易直接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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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零售额是指通过公共网络交易平台(包括自建网站和第三方平台)实现的商品和服务零售额之和。商品和服务包括实物商品和非实物商品(如虚拟商品、服务类商品等)。
(图片来源于网络 侵删)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包括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但不包括非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
(文章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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