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徐水区大王店镇东黑山村征收土地公告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2024】第17号

大王店镇东黑山村及有关农户:

2024年8月7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天津干线西黑山电站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冀政转征函﹝2024﹞417号),同意我区转用、征收集体农用地2.3341公顷、未利用地1.2757公顷,共计批准建设用地3.6098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417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7月30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3.6098公顷

(二)范围:大王店镇东黑山村西南(四至:东至东黑山村地;南至东黑山村地;西至东黑山村地;北至东黑山村地)。

(三)用途:公用设施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8月28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xushui.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保定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