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宗临时用地批复信息的公示

按照临时用地审批流程,我局就2宗临时用地(详情见后文)进行了审查,经审查,批准同意上述2宗临时用地使用,详细情况如下:

1、望都县永兴街东区安置房建设项目临时用地,位于望都县沈家庄村,申请单位为望都县成建置业有限公司,申报面积为0.7311公顷,全部为农用地(耕地0.7233公顷、其他类型农用地0.0078公顷)。具体用途为临时道路、材料堆场。临时用地的使用期限截止至为2026年7月24日。

2、唐县公共文化中心项目临时用地,位于唐县高昌镇北高昌村,申请单位为河北省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报面积为1.1406公顷,全部为农用地(耕地0.9092公顷、其他类型农用地0.2314公顷)。具体用途为临时办公生活区、施工便道、材料堆场、农用地表土剥离堆放场。临时用地的使用期限截止至2026年7月24日。

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30日

来源: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