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高阳县2024年中小学义务教育划片范围公布

高阳县教育和体育局2024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安排

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和《保定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招生对象

小学阶段:年满6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含2018年8月31日出生)未入学的高阳县户籍适龄儿童、持有高阳县有效期内居住证的随迁子女。

初中阶段:具有高阳县户籍、持有高阳县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原则,统一招生入学管理。

2.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3.坚持规范招生工作流程原则,完善制度引导预期,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三、招生办法

公办、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采取网上统一管理、统一报名的形式,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的办法。继续使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信息化平台,将招生入学政策、入学条件、招生流程、时间节点、划片范围、录取情况、咨询电话等通过招生入学平台向社会公布。当各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数时,一律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入学资格,电脑随机派位通过统一的招生平台操作。

四、时间安排

7月1日县教体局审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简章,7月15日通过高阳县教体局、学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发布招生信息。

8月1日8:30—8月3日24:00时,适龄儿童、少年家长通过微信关注“高阳教育”公众号,点击“中小学招生”菜单进入“招生入学”系统,在相应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报名时可按意愿选择仅公办中(小)学报名或公办/民办中(小)学均报。若仅填报了民办学校,一旦未被录取则视为主动放弃在高阳县其它学校就读。若确需在高阳县就读的,需服从高阳县教体局的调剂。

此次报名信息将作为入学依据,一名适龄儿童、少年仅能填报一次,不能重复填报。学生信息提交后,应及时通过“查询、修改、抽签”端口查看学生是否报名成功,如发现填报信息错误,可通过“修改”功能进行更正。8月3日24:00时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学生信息不能再进行填报、修改,只能查询。如学生未在报名系统中填报,将影响学生入学。

五、学校招生计划及片区划分

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要求,继续健全义务教育阶段常住人口学龄儿童摸底调查制度,加强生源分布情况分析,充分考虑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和规模、行政区划、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划定学校招生片区范围。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及片区

1.金鑫小学:计划招收7个教学班315人。片区为北关村以及三利大街-正阳路-商贸大街-平安路围成的方形区域。经北关社区居委会确认的具有北关村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参与电脑随机派位,直接录取。如片区内学生全部录取后仍有空余学位,可在全县范围内招生,报名人数如超出招生计划数,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录取。

2.西街小学:计划招收14个教学班630人,其中北校区10个教学班450人,南校区4个教学班180人。片区为从高安路与正阳路交叉路口沿正阳路西行至商贸大街南行至朝阳路西行至北大街——南大街——南关街一线以西,从县城三利大街南端北行至朝阳路西行至建新大街北行至迎宾路西行至锦华街北行至正阳路西行至与宏润大街交叉路口一线以北以东的县城区域。南北校区以朝阳路为界,朝阳路以北为北校区招生片区(含金鑫小学片区),朝阳路以南为南校区招生片区。

3.东街小学:计划招收4个教学班180人。片区为从高安路与正阳路交叉路口沿正阳路西行至商贸大街南行至朝阳路西行至北大街——南大街——南关街一线以东的县城区域(包括东田果庄村,不包括北圈头村和岳家佐村)。

4.建新小学:计划招收4个教学班180人。片区为县城三利大街-朝阳路-建新大街-向阳路围成的方形区域。

5.宏润小学: 计划招收8个教学班360人。片区为从县城三利大街南端北行至向阳路西行至建新大街北行至迎宾路西行至锦华街北行至正阳路西行至与宏润大街交叉路口一线以南以西的县城区域。另外,野王村、史家佐村也属宏润小学招生范围。

6.宏利佳小学:计划招生2个教学班80人。可在全县范围内招生,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数则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录取,未摇中的学生按户籍就近入学,不再参与其他学校电脑随机派位。

7.集英小学:计划招生5个教学班225人。片区为西庞口村及庞口农机市场。如有空余学位,可在全县范围内招生。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录取,未摇中的学生按户籍就近入学。

8.其他乡镇小学按照往年招生片区进行招生。

保定市高阳县2024年中小学义务教育划片范围公布

(二)初中七年级招生计划及片区

1.三利中学:计划招收24个教学班1200人。招收具有东街小学招生片区、西街小学招生片区、金鑫小学招生片区和城关四校招生片区(西庄小学、北圈头小学、岳家佐小学、西田小学)户籍和持有本片区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学生。

2.宏润中学:计划招收12个教学班600人。招收具有宏润小学招生片区、建新小学招生片区、邢南镇四村(斗洼、赵官佐、季朗、邢南)户籍和持有本片区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学生。

3.宏利佳初中部:计划招收10个教学班442人。具有宏利佳小学部六年级学籍的毕业生387人直升初中部,剩余55个学位可在全县范围内招生,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数则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录取。

4.集英中学:计划招收12个教学班600人。招收具有庞口镇(含集英小学毕业生)、西演镇、小王果庄镇户籍和持有三镇范围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学生。经西庞口村委会确认的具有西庞口村户籍的六年级毕业生不参与电脑随机派位直接录取。学校剩余学位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录取:①具有庞口镇户籍的六年级毕业生、具有集英小学六年级学籍的毕业生以及经学校审核的在庞口农机市场经商务工并居住一年以上的人员子女录取人数占学校剩余学位数的75%;②西演镇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录取人数占学校剩余学位数的10%;③小王果庄镇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录取人数占学校剩余学位数的15%。

5.庞口中学、旧城中学:庞口中学计划招生8个教学班360人,旧城中学计划招生4个教学班200人。两校按去年片区在庞口镇进行招生(含庞口农机市场符合招生要求的学生),可招收具有西演镇、小王果庄镇户籍和持有两镇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学生。

6.晋庄中学:计划招生12个教学班600人。招收具有晋庄镇和邢南镇户籍和持有本片区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学生,邢南镇四村(斗洼、赵官佐、季朗、邢南)除外。

7.布里中学:计划招生10个教学班500人。招收具有西演镇户籍和持有本片区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学生。

8.庞家佐中学:计划招生6个教学班300人。招收具有庞家佐镇户籍和持有本片区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学生。

9.李果庄中学:计划招生4个教学班200人。招收具有小王果庄镇户籍和持有本片区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学生。

10.蒲口中学:计划招生6个教学班300人。招收具有蒲口镇户籍和持有本片区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学生。

六、报名资格

学校招生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提供户口簿(或居住证)、房产证。县教体局指导义务教育学校负责对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材料进行核实,必要时可入户调查。

(一)城区小学、初中

学校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招生平台申请入学,经审核合格后安排入学。以下A、B、C三类均为具备高阳县户籍(公共地址户口除外)的适龄儿童、少年。

1. A类,具有招生片区内户籍和房产

(1)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和《房屋所有权证》(规划用途须为住宅)相一致,享受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政策。

(2)适龄儿童、少年随父母在祖父母处(至少父母一方同在户口簿)或外祖父母处 (至少父母一方同在户口簿) 落户,其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规划用途须为住宅)相一致且常年同住,参照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政策执行。

2. B类,具有招生片区内户籍但无房产

适龄儿童、少年和其父母(法定监护人)仅具有学校招生范围内户籍。

3. C类,具有招生片区内房产但无户籍

本县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和其父母(法定监护人)仅具有片区学校招生范围内《房屋所有权证》(规划用途须为住宅)。

一套房产落户多个家庭的,片区学校仅提供一个学位,由本家庭指定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4. D类,具有招生片区内正式居住证和房产

适龄儿童本人及法定监护人(高阳县以外户籍)同时具有:(1)高阳县公安部门出具的正式居住证(不包括居住登记凭证);(2)学校招生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规划用途须为住宅)。

5. E类,仅具有招生片区内正式居住证

适龄儿童本人及法定监护人(高阳县以外户籍)同时具有:(1)高阳县公安部门出具的正式居住证(不包括居住登记凭证);(2)法定监护人与所在单位的劳动协议(劳动用工合同书)或经商证明(营业执照)等。

6.符合优抚条件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经相关部门审核后,学校依据县教体局通知办理入学手续。

7.来我县就业、创业的“高水平人才”子女,可根据居住地就近优先在我县优质中小学校入学就读。【“高水平人才”包括:①省市(及以上)管专家;②经省市认定的青年拔尖人才;③经县委组织部评定的高阳英才;④持有燕赵英才卡A、B持卡人;⑤在院地合作中来我县就业创业并取得一定成绩的优秀人才;⑥入驻我县全国500强企业的分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符合以上“高水平人才”条件的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二)镇(街道办事处)小学、初中

适龄儿童、少年为所属镇、街道办事处户籍和持有高阳县有效期内居住证的随迁人员子女(学生和学生监护人为高阳县以外户籍),按照学校所属镇、街道办事处等行政区域的隶属关系和覆盖范围划分,对符合入学条件且在学校招生范围内的学生全部录取,保证招生范围内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免试、按时入学。

申请在片区学校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实填报入学材料信息。对于弄虚作假、伪造证明证件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适龄儿童、少年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由教体局统筹安排。

七、录取规则

学生录取顺序与网上报名的先后顺序无关。城区公办中小学在划定片区内,按以下原则录取:A、B两类直接录取;C类和D类如片区学校可全部容纳,直接录取,如学位不足,需参与片区学校派位抽签,派位抽签未成功的由教体局统一调剂;E类如片区学校在A、B、C、D类招生录取后,仍有空余学位可参与学校派位抽签,如无空余学位则由教体局统一调剂;无居住证的高阳县以外户籍学生一律回原籍就读。

八、报名信息

(一)报名信息填报

⑴户籍:以户口簿为准填报。

⑵住房:①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有城区房屋(不动产)产权,按房产地址填报(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在城区有两处以上房产的,仅能填报一处房产作为入学依据,不得更改)。②高阳县以外户籍学生按监护人办理居住证的地址信息填报。

住房位置填写要具体到XX路(街)XX小区XX楼XX单元XX室,若没有具体小区名称,以路(街)名称或明显参照物表述。

⑶随迁人员子女,按要求填报户籍、住房信息,还需填报高阳县有效期内居住证信息。

(二)报名材料

⑴户籍以户口簿为准,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必须在学校招生片区内且与父或母一方或法律指定的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口簿上,否则不认定该生具有该学校片区户籍。户籍需上传户口本的首页、户主页、学生页;适龄儿童、少年与监护人为高阳县以外户籍的,还需上传学生和学生监护人有效期内居住证。

⑵房产以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为准。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和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姓名信息相一致,该房产作为入学依据;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双方或一方不在同一个户口簿上的,如果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有城区房屋(不动产)产权,并能提供医学出生证明、结婚证、户口簿,则该房产作为入学依据,否则,不予认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城区房屋(不动产)产权,且户籍未与学生在一起的,若学生和父母所在的户口簿与学生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户口簿的户主页地址完全相同,且孩子父母双方能够提供城区无房产证明(到龙湖公园高阳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专区开具),该房产作为入学依据,否则,不予认定;没有交付使用的新购住房和规划用途不是住宅的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

房产需上传房产证的房屋所有权人信息页、房产证档案号页;已入住新购住房暂未办理和正在办理产权证的,上传购房合同(包括:房屋所有权人姓名页、房屋具体坐落位置页、房屋具体门牌位置页、房屋交付使用时间页、合同双方签字盖章页)、全额购房正式发票、契税票据、公共维修基金票据及房产局开具的房屋登记费发票等相关材料;房产证正在抵押的,上传抵押单位盖章的房产证复印件和银行抵押贷款合同(包括:房屋所有权人姓名页、房屋具体坐落位置信息页和合同双方签字盖章页)。

⑶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等子女除按上述要求上传户籍和房产信息,还需上传监护人的证件和单位出具《协调子女入学的函》等相关材料。

⑷随迁人员子女需上传户籍信息、学生和学生监护人有效期内居住证,还需上传营业执照或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

九、招生时间安排和流程

按照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工作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民办学校(宏利佳学校)

8月4—5日,宏利佳学校通过招生入学系统初步核查学生报名材料。教体局对网上初审合格的材料进行核查,确认没有问题后,学校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现场验证时间。

8月6—10日,宏利佳学校严格按照招生办法,以招生入学系统中的报名信息为准,对网上初审合格学生的报名材料进行现场审验。网上初审合格的学生家长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到学校现场审验。教体局将联合公安局、自然资源规划局安排专人到现场对学生报名资料进行核查。

宏利佳学校在招生平台对网上初审合格且现场审验合格的学生信息进行确认。报名人数小于等于招生计划时,将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统一通过家长自主抽签确定录取名单。

8月11日,学校填写《高阳县2024年一年级、七年级新生录取情况汇总表》后上报教体局普教股。学校通过招生入学系统完成录取工作。学生家长通过招生入学系统的“查询、修改、抽签”端口查看学生录取信息。

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公办学校不再进行录取。

(二)第二阶段:面向全县招生(金鑫小学、集英小学)和面向庞口镇、西演镇、小王果庄镇招生(集英中学、庞口中学、旧城中学)的公办学校。

第一阶段未被民办学校录取且填报了上述公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学生信息自动进入第二阶段公办学校招生程序,按照公办学校招生办法进行录取。

8月12—13日,各学校通过招生入学系统初步核查学生报名材料。教体局对线上初审合格的材料进行核查,确认没有问题后,学校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现场验证时间。

8月14—19日,各学校严格按照招生办法,以招生入学系统中的报名信息为准,对网上初审合格学生的报名材料进行现场审验。网上初审合格的学生家长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到学校现场审验。教体局将联合公安局、自然资源规划局安排专人到现场对学生报名资料进行核查。各学校要合理安排时间,避免人员聚集。

各学校在招生平台对网上初审合格且现场审验合格的学生信息进行确认。报名人数小于等于招生计划时,将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统一通过家长自主抽签确定录取名单。

8月20日,学校填写《高阳县2024年一年级、七年级新生录取情况汇总表》后县直学校上报教体局普教股,各乡镇学校上报总校。学校通过招生入学系统完成录取工作。学生家长通过招生入学系统的“查询、修改、抽签”端口查看学生录取信息。

(三)第三阶段:全县其他公办学校。

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未被学校录取且填报了其他公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学生信息自动进入第三阶段其他公办学校招生程序,按照公办学校招生办法进行录取。

8月21—22日,各学校通过招生入学系统初步核查学生报名材料。教体局对线上初审合格的材料进行核查,确认没有问题后,学校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现场验证时间。

8月23—27日,各学校严格按照招生办法,以招生入学系统中的报名信息为准,对网上初审合格学生的报名材料进行现场审验。网上初审合格的学生家长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到学校现场审验。教体局将联合公安局、自然资源规划局安排专人到现场对学生报名资料进行核查。各学校要合理安排时间,避免人员聚集。

各学校在招生平台对网上初审合格且现场审验合格的学生信息进行确认。报名人数小于等于招生计划时,将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统一通过家长自主抽签确定录取名单。

8月28日,学校填写《高阳县2024年一年级、七年级新生录取情况汇总表》后县直学校上报教体局普教股,各乡镇学校上报总校。学校通过招生入学系统完成录取工作。学生家长通过招生入学系统的“查询、修改、抽签”端口查看学生录取信息。

十、招生有关要求

(一)设立咨询服务点

学校要设立招生入学咨询服务点,做好招生政策解释或现场指导填报工作。总校要做好辖区内各学校招生入学的监督、指导工作。

(二)严控小学入学年龄

各小学必须严格执行适龄儿童入学年龄标准(即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含2018年8月31日出生),不准招收不符合年龄标准的儿童入学。

(三)严格控制班额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要求,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小学起始年级不得超45人、初中起始年级不得超50人,确保大班额问题不再反弹。

(四)严格规范招生行为

1.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要求进行招生,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宣传、预约报名、登记收费。不得招收片外生,更不得招收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学校要严格审验入学报名材料,认真查验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并保存报名学生的复印件备查。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需要电脑随机派位时,要严格操作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严禁弄虚作假。对在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政策,违规招生;在入学材料审验时弄虚作假,给招生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校长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各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教体局审批的招生计划招生,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拔生源;严禁采用笔试、面试、测评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通过不正当手段争抢生源;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学生报名;严禁将学生的毕业考试成绩与收费挂钩,严禁虚假宣传。加大学籍管理力度,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手续。

十一、重点提示

(一)教育、公安和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建立招生资格联审机制,统筹做好县直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资格联审工作。公安部门主要负责学生存疑户籍、有疑义户籍、居住证办理情况的核查工作。自然资源规划部门主要负责房产信息的核实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二)所有证明材料(如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居住证等)截止日期为7月31日之前(含7月31日)。

(三)本通知未涉及到的特殊情况由学校初审后报县教体局审定。

(四)各校在招生前依据此通知制定招生计划及招生简章并上报教体局基础教育股。

如有异议可咨询县教体局基础教育股,电话:6656966

高阳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