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古城城市更新项目(核心区)招标公告

2023年7月26日,河北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布了“保定古城城市更新项目(核心区)招标公告”,招标人为保定市文化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地点:位于保定市主城区莲池区,北与西大街相接,南至菊胡同、兴华路,东起莲池大街,西至永华大街。

项目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围绕直隶总督署、古莲花池周边建筑进行建筑改 造和景观风貌提升、市政功能提升,实现古城核心区文物保护、环境提升与经济发展有机结合,景观打造、市政功能与开放式 5A 景区建设相匹配。

公告原文如下:

保定古城城市更新项目(核心区)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保定古城城市更新项目(核心区)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文化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保定市文化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保定古城城市更新项目(核心区)2.1.2项目编号:BDWFTY2023-0472.1.3项目地点:位于保定市主城区莲池区,北与西大街相接,南至菊胡同、兴华路,东起莲池大街,西至永华大街。2.1.4项目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围绕直隶总督署、古莲花池周边建筑进行建筑改 造和景观风貌提升、市政功能提升,实现古城核心区文物保护、环境提升与经济发展有机结合,景观打造、市政功能与开放式 5A 景区建设相匹配。 本项目包括 4 个片区、16 组建筑,区域占总面积 225,000 平方米,建筑面积 195,956 平方米。 2.1.5项目合作期限:项目合作期限为8年,其中建设期3年。2.1.6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技术规定;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2.1.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2.1.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具体的要求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保定古城城市更新项目(核心区)建设相关的出资、设立项目公司、融资、勘察、工程总承包、运营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该条件)。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1)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勘察任务的成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2)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相应设计任务的成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3)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相应施工任务的成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4)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所有成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1)投标人设计业绩: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设计任务的任一成员)近 5 年承担过至少一项国内单项合同额不少于 1000 万元或项目总投资不少于3 亿元的建筑工程项目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设计业绩。 (2)投标人施工业绩: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施工任务的任一成员)近 5 年承担过至少一项国内单项合同额不少于 10 亿元或项目总投资不少于 15 亿元的建筑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 (3)项目负责人业绩:项目负责人近 5 年承担过至少一项国内建筑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注:①近5年是指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在建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工项目以竣工时间为准;②设计业绩应提供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③施工业绩在建项目应提供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已完工项目应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业主证明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④项目负责人应提供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项目负责人业绩如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名字,则需同时提供合同(关键页)以及第三方提供的相关材料证明;投标人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均通用。 业绩证明材料需至少体现满足相应要求的内容和数据,如无法反映工程经济技术指标的,可另附可证明工程经济技术指标的相关业主证明文件。

3.1.3财务要求:(1)投标人具备经审计的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为 2022 年或以后成立的公司,可供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均应满足。) (2)投标人 2022 年末资产总额不少于3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净资产不少于 10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任意一名成员具备即可) (3)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具有不少于10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注:提供授信协议或合同或授信证明或信用额度批复等证明。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以联合体成员提供的授信证明累计总额为准。) (4)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投标人任意一名成员满足)须获得不低于 AA的主体或银行信用评级。注:提供信用证书/证明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需出具信誉声明函,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满足此要求,并在声明函署名,由牵头人盖章确认,格式自拟。

3.1.5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项目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申请的除外。 (投标人需出具声明函) 注: 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②控股是指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 2.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承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格式自拟),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在职人员(可以和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为同一人); (2)勘察负责人:具备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 (3)设计负责人: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4)施工负责人:①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中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②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③承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包括已确定中标人未签订合同的工程)的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格式自拟)。 注:①提供人员相关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所在投标单位 2023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任意连续 3 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②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仅需提供上述人员即可。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分工;(2)若联合体投标人有两家及以上成员共同承担相同勘察或设计专业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3)具体承担相应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投标人成员, 应满足各自承担施工任务的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5)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内可引入财务投资人作为联合体投标人成员。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7-26 09:30 至 2023-08-01 17:00 (北京时间,下同), 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www.jizhaobiao.com)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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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8-15 09:00: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www.jizhaobiao.com)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保定市文化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保定文发腾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保定市向阳北大街 3003 号一诺大厦地址:保定市莲池区七一中路420号中国建设银行四楼邮编:/

邮编:/联系人:韩菲菲

联系人:张媛电话:0312-3012023

电话:0312-3012102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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