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向秀强股份发关注函 要求公司核查总经理涉嫌操纵股价事项

中证网讯(记者 段芳媛)中国证券报日前刊发《神秘协议意外流出 秀强股份总经理被曝涉嫌操纵股价》的报道后,7月16日,深交所向秀强股份下发关注函,要求公司核查并说明公司原实控人、时任董事长卢秀强,以及时任董秘张小伟是否与相关人员签署操盘协议,操盘协议内容是否属实,在2016年11月6日至2017年3月13日期间是否存在参加或者实施操纵公司股价的行为。

深交所还要求秀强股份核查《2016年度业绩预告》《2016年度业绩快报》内幕信息知情人在2016年11月6日至2017年3月13日期间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并说明公司在此期间是否存在利用相关公告配合卢秀强及操盘协议相关人员等操纵股价的情况,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另外,深交所要求秀强股份核查2016年11月6日至2017年3月13日期间,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及其近亲属等是否有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上述中国证券报报道,日前,张小伟与前妻的一场离婚财产分割纠纷官司,意外揭开了刚刚连任秀强股份董事、总经理的卢秀强涉嫌指使他人操纵自家公司股价的冰山一角。张小伟前妻向中国证券报记者称,她在整理诉讼材料时发现一份隐秘协议:2016年,张小伟与操盘方吴伟达成合作,约定出资2亿元由后者拉升秀强股份股价,疑似助卢秀强高位减持。同时,多段通话录音显示,操盘方在收到卢秀强1亿元资金后,操盘数月之久,但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将股价拉到目标位置,最终草草收场。对此,中国证券报记者多次拨打电话、发送短信联系卢秀强、张小伟、吴伟,但截至发稿时,均未收到对方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