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凭证的填制要求及会计账簿的登记

会计凭证的填制要求

1、阿拉伯数字与币种

阿拉伯数字应该一个一个写,币种与数字之间不能留有空白,凡前面有币种的,数字后面不再写货币单位。

2、元、角、分的写法

所有以元为单位的数字,一律写到角分;无角分的,角分位可写“00”或“–”;有角无分的,分位应当写“0”,不能用符号“–”代替。

3、汉字大写

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等;大写汉字写到元或角为止的,在其后应该写“整”或“正”;大写数字前未印有货币名称的,应当填货币名称。

会计凭证的填制要求及会计账簿的登记(图片来源于网络)

4、阿拉伯数字中间有“0”的处理

汉字大写金额要写“零”;连续几个“0”的,大写只要写一个“零”即可;元位为“0”但角位不是“0”的,大写可以写一个“零”或不写也可。

会计账簿的登记

1、墨水

用蓝黑或碳素墨水;不得使用圆珠笔(银行的复写账簿除外)或铅笔。

2、可使用红色墨水的情形

按照红字冲账的记账凭证,冲销错误记录;在不设借贷等栏的多栏式账页中,登记减少数;如未印明余额方向的,在余额栏内登记负数余额;国家统一规定的其他等。

3、需结出余额的账户

应在“借或贷”栏中写明“借”或者“贷”;没有余额的,应写明“平”,并在余额栏中用“0”表示。

4、账页更替

每一账页登记完毕结转下页时,应该结出本页合计数及余额,写在本页最后一行和下页第一行有关栏内;并在摘要栏中注明“过次页”和“承上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