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丨清苑区1宗工业用地挂牌出让 位于朝阳南大街东、发展街南

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清苑区分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清公字【202 3 】第 5 号

经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政府批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清苑区分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 1 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公告丨清苑区1宗工业用地挂牌出让 位于朝阳南大街东、发展街南

二、本次出让宗地的竞买资格和竞价要求请参阅有关挂牌文件。

三、本次挂牌出让各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 3 年 05 月 23 日至 202 3 年 06 月 12 日到 保定市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清苑区行政审批局)三楼(1)代理室 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四、申请人可于 202 3 年 05 月 23 日至 202 3 年 06 月 21 日到 保定市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清苑区行政审批局)三楼(1)代理室 向 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清苑区分局提出书面申请 。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 202 3 年 06 月 21 日 16 时 30 分。

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要求,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 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清苑区分局 将在 202 3 年 06 月 21 日 17 时 00 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地点为 保定市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 ,挂牌时间不少于10日,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时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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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出让地块不接受口头、电话、传真、邮件和电子邮件等形式的竞买申请和报价。

2、本次挂牌出让地块均设定出让底价。

3、本次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清苑区分局。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及电话:保定市清苑区中心中路 191号

杨先生0312-7950890

保定市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 3 年 5 月 23 日

来源: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