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前首富又被查!自称将“裸捐”,却因18亿“豪赌”惹麻烦

东莞前首富又被查!自称将“裸捐”,却因18亿“豪赌”惹麻烦

01、被立案的东莞前首富,曾拥百亿身家

从“卖血发家”,到颇为高调的宣称要“裸捐”,再到违规套现被罚1.28亿元,以及如今的再被立案调查,曾坐拥百亿资产的东莞前首富何思模,总会带来“惊喜”。

5月12日,一家名为易事特的上市公司,股价暴跌13.94%,成为当日的A股“跌幅王”,总市值仅存159亿元。

就在前一天晚间,易事特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第一大股东扬州东方集团控制人何思模,近日分别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对两者进行立案调查。可至于哪些信息存在所提到的违法,易事特并没有给出解释,引发不少股民的非议。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上述告知书披露的同一时间,易事特还发布一条“终止减持”的公告,以对几天前的一项减持计划进行了结,并称期间未发生股权变动,而原本的主要减持方,同样为扬州东方集团。根据公告,扬州东方集团预计减持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按照易事特当时200亿的市值计算,套现金额可达6亿元。

作为2023年第一季度末,持有易事特31.77%股份的第一大股东,扬州东方集团与站在其背后的老板何思模,可谓是当前这起“立案调查”事件的主角。

与主攻智慧电源(UPS)领域的易事特稍有不同,天眼查显示,成立于1994年的扬州东方集团,主要从事高低压配电设备制造与销售,以及钢材、汽车、铜铝材等的销售业务,担任执行董事的何思模,持有公司高达90%股份,为实际控制人,而他担任总经理的兄弟何思训,则持有余下10%股份。

这意味着,何思模至少间接控制着易事特28.6%的股份,按最新收盘价计算,持股价值可达45亿元。不仅如此,易事特当前持股7.42%的第三大股东新平慧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其实也是被何家所掌控。何思模的儿子何佳(易事特董事长)与侄女何江红,分别持有后者57.53%及32.43%股份,价值同样可达10亿元以上。

虽坐拥数十亿资产,但何思模的出身其实并不好,称得上是白手起家。

上世纪90年代前后,在改革的春风加持下,何思模带着凑来的3000元资金,在扬州创建一家专为军队生产通信电源的工厂——这就是东方集团的前身(至于易事特名字的由来,其实是英文东方的音译)。“不少人冷嘲热讽,家人也很不理解,一开始太不容易了”,何思模坦言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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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为参加一场电源行业洽谈会,何思模曾在上海开往昆明的火车上站了两天两夜。由于资金短缺,何思模甚至拣垃圾交会务费,并两次卖血请人吃饭,进行业务的洽谈。就是在这样的条件下,何思模将东方集团不断做大,直至易事特成功登陆A股。

自2014年初上市后,易事特的股价便开始飙升,加之后续不俗的业绩表现,2017年时迎来市值巅峰,按前复权计算,最高点股价为16.09元/股,总市值375亿元。何思模的身家也随之暴涨,不仅在2014年首次登上福布斯中国富豪榜,还因在2017年的富豪榜上,以约合120亿人民币的资产上榜,被广东东莞官方评为新首富。

02、自称将“裸捐”,却因18亿“豪赌”惹麻烦

随着成为东莞新首富,何思模也开始被大众所关注,而关于“裸捐”的说法,也是在此时开始被大量报道的。

按照何思模的说法,他很赞同被称为“中国首善”陈光标的想法,并在一次采访中直言,“裸捐的想法很早之前就有,在易事特成立20周年时,我给所有员工一封信:有生之年创造的财富,都捐献给慈善事业。我是白手起家,希望孩子们超过我,家里有个规矩,孩子十八岁后跟我要的每一分钱,都要打借条”。

可在易事特上市股价一路暴涨后,面对巨量的财富,何思模的做法却发生了改变。

其实,易事特股价的不断上涨,也与何思模自身不断对公司进行高送转有关。2016年11月,易事特公布上市以来的第四次高送转计划,并开出“10转30”的大手笔,这一做法甚至引发时任证监会领导的关注,直言“上市公司不要参与金融乱象,大部分是好的,但有的财务造假,什么10送30全世界都没有,必须列入重点监管。”

在易事特股价达到高点后,何思模便开始大量套现。

东财Choice数据显示,仅2018年5月~2021年11月这不到3年半的时间里,何思模便通过自身减持与扬州东方集团,合计套现金额14.33亿元。有意思的是,由于违规高位卖出易事特股票,何思模当时也一度被立案,并被合计罚款1.28亿元。事件发生后,何思模辞任易事特董事长等职务,而接任的正是他的儿子何佳。

实际上,除长期的大规模套现外,何思模还通过一次“豪赌”,拿到过一笔高达18亿元的现金,并也为如今可能存在的“意外”,埋下伏笔。

2020年7月,扬州东方集团及实控人何思模,与广东当地国资身份的广东恒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一系列协议,以4.43元/股的价格,转让其所持有的易事特18%股份,并因此获得高达18.5亿元的现金。加之套现的14.33亿元,何思模通过易事特合计获得的金额,接近33亿元。

作为协议的一部分,东方集团不可撤销地放弃交易后,所持有的剩余全部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也就是在上述股份转让完成后,易事特的股权结构发生了变化,并形成如今的无实控人状态。

值得一提的是,在当时的协议条款中,还有广东恒锐对于业绩表现的期许。按照协议,易事特在2020年~2022年,分别实现不低于4.73亿元、6.41亿元和8.16亿元,合计超19.3亿元的净利润。若未能达到,广东恒锐有权要求扬州东方集团与何思模回购相关股份(年报披露6个月后),并按股份转让金额及加计6%/年的利息,支付回购价款。

不仅如此,如无法及时支付,每逾期一日,何思模方面还要支付相应回购或补偿款项金额的0.5%作为违约金。

可财报显示,易事特2020年~2022年的净利润,分别为4.8亿元、5.35亿元以及4.12亿元,除第一年几乎压线完成任务外,其余两年均未达成目标,而2022年的净利润甚至还不及2020年。

这也意味着,按照约定时间计算,广东恒锐很可能将在未来几个月内,要求何思模支付这笔合计超过20亿元的资金,这对于何思模而言,也将是一个不小的麻烦。

(作者|冯晨晨,编辑|刘肖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