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伦哲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股民索赔已启动

2023年4月28日,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300201)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4号)及《市场禁入决定书》(〔2023〕2号)。

经查明,海伦哲2016-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海伦哲未按期披露2022年半年度报告。

炜衡金融315团队表示,初步判断在2017年4月26日至2021年10月24日期间买入,并在2021年10月25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