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尼合作关系再进一步,新税率5月1日生效!

4月24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经中国、尼加拉瓜两国商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尼加拉瓜共和国政府关于自由贸易协定早期收获的安排》(以下简称《早期收获》)将于2023年5月1日起相互生效实施。

中尼合作关系再进一步,新税率5月1日生效!

为履行《早期收获》关税减让有关承诺,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自2023年5月1日起,对原产于尼加拉瓜的部分进口货物实施《早期收获》协定税率。《早期收获》生效实施,将进一步发挥中尼双方经济互补性,推动两国经贸互利合作迈上新台阶。

该政策的生效,可使两国在贸易中减轻关税压力,进而加快经济合作的步伐,推动两国关系再上一层。

中尼合作关系再进一步,新税率5月1日生效!

图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官方网站,侵权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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