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博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圆满召开

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3月28日作出【(2022)冀0602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保定博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鑫公司)破产重整一案,于2022年4月14日作出【(2022)冀0602破2号】决定书,指定保定博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为保定博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北京大成(石家庄)律师事务所及河北上广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为博鑫公司管理人成员,负责保定博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具体工作。

博鑫公司破产重整案共涉及1900余户债权人的利益,债权人数众多,涉及债权种类复杂,项目跨度周期长。管理人接受指定后深感责任重大,全面整合优质资源,委派多名专业破产律师前往管理人办公地点驻点办公。截至于2023年3月12日,管理人已接待债权人电话和现场咨询共计4000余人次,发放债权申报表2500余份。为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律师团队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夜以继日加班加点对申报的债权完成登记、造册、逐一审核,保障每一位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保定博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圆满召开

2023年3月27日上午9时,保定博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法院的主持下采用网络会议方式召开。

河北大学教授、河北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主任杨卉青教授;大成律师事务所中国区高级合伙人、大成石家庄办公室董事杨彦兵博士作为管理人代表出席本次会议。

根据会议议程安排,首先由合议庭法官宣读了受理博鑫公司破产重整的民事裁定书和指定管理人决定书。 之后由杨卉青教授向债权人会议作《管理人履行职务工作情况的报告》、由大成律师蒋珊向债权人会议作《债务人财产状况的报告》、由大成律师孙朋向债权人会议作《债权申报及审查情况的报告》、由大成律师王胜刚向债权人会议作《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的报告,上述报告接受了债权人会议的审议。 然后出席会议的债权人对《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进行投票表决。

保定博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圆满召开

经过紧张的投票、计票统计,本次会议出席会议人数是1548人,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出席会议人数是1480人。表决同意《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的债权人为1258人,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比例为85%,其所代表的债权额为577,880,198.71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76.5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因此,《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博鑫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圆满召开,是博鑫公司向破产重整成功迈出的坚实的一步。下一阶段,管理人将继续秉承为债权人着想的原则和理念,在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在竞秀区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规,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助推博鑫公司重整顺利完成、使企业焕发生机,实现安居乐业、民生稳定!

来源:公司智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