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与评估机构结果的公示
2023年2月9日,江苏省溧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布溧高新管发〔2023〕4、5号文件,分别成立江苏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清算组与江苏省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清算组。因工作需要,两公司清算组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与评估机构各一家,参与企业破产重整工作并提供专业服务(非政府采购)。
经专家评审委员会现场书面评审,本次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机构:江苏五星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公示期间:2023年3月31日-2023年4月4日
江苏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清算组
江苏省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3年3月31日
- 阅读
- 隐藏边栏
发布日期:2023-04-02 06:55:41 所属分类: 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