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清苑区再发征地公告 涉及石桥镇3个村共征地逾769亩

2023年2月8日,保定市清苑区政府发布唐河治理工程(东石桥村段)《征收土地预公告》。此次征收土地公告涉及区域有石桥镇东石桥村、纳贤村、西石桥村,共征地51.3268公顷,约合769.9亩。

以下为征地原文

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石桥镇东石桥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唐河治理工程(东石桥村段)建设项目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东南侧(东至东石桥村地;南至东石桥村地;西至西石桥村地;北至东石桥村地)的土地,面积约23.2792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依据水利部批复的《大清河流域综合规划》(水规计[2022]26号),河北省水利厅签署的唐河治理工程(东石桥村段)建设规划同意书(冀水审[2022]3230号),用于唐河治理工程(东石桥村段)建设项目。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3年2月21日,由石桥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2月7日至2023年2月20日。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龙 联系电话:7107102

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政府

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石桥镇纳贤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唐河治理工程(东石桥村段)建设项目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东北侧(东至东石桥村地;南至纳贤村地;西至纳贤村地;北至纳贤村地)的土地,面积约10.3144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依据水利部批复的《大清河流域综合规划》(水规计[2022]26号),河北省水利厅签署的唐河治理工程(东石桥村段)建设规划同意书(冀水审[2022]3230号),用于唐河治理工程(东石桥村段)建设项目。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3年2月21日,由石桥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2月7日至2023年2月20日。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龙 联系电话:7107102

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政府

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石桥镇西石桥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唐河治理工程(东石桥村段)建设项目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侧(东至东石桥村地;南至西石桥村地;西至西石桥村地;北至西石桥村地)的土地,面积约17.7332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依据水利部批复的《大清河流域综合规划》(水规计[2022]26号),河北省水利厅签署的唐河治理工程(东石桥村段)建设规划同意书(冀水审[2022]3230号),用于唐河治理工程(东石桥村段)建设项目。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3年2月21日,由石桥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2月7日至2023年2月20日。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龙 联系电话:7107102

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