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长方:虚增应收账款超三亿元,受损投资者可进行股票索赔

1月20日,*ST长方 (长方集团,300301)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提示性公告,经公司初步核查,公司控股子公司康铭盛公司截至2021年末虚增应收账款3.69亿元,2020年末虚增应收账款3.16亿元。公司拟对2021年财务报表进行差错更正,更正后调减资产总额3.57亿元,占调整前资产总额的20.98%,调减净资产3.69亿元,占调整前净资产的46.98%。

为此深交所下发关注函,就公司会计差错更正等相关问题作出说明,并要求公司全面核查并说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可能触及的终止上市情形。

长方集团回复关注函中表示,公司股票自2022年5月6日起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除上述情形外,公司调整2021年财报后不触及其他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终止上市情形或原《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下的暂停上市情形,亦不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长方集团2022年度业绩预告显示,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1.6亿元–2.3亿元;实现营业收入6.8亿元–7.8亿元。

律师提示,鉴于公司此前的信息披露,康铭盛通过少计提销售费用虚列应收账款大幅虚增业绩已经导致2018-2021年报存在虚假记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虚假陈述,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2019年4月16日到2022年4月29日期间买入*ST长方 (300301)股票,且在上述期间最后一日收盘时持有或此后卖出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关注公众号“证券律师观察”办理索赔登记。

投资者收到上市公司或相关责任人维权赔偿款前,不需要支付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等任何费用。

长方集团主要从事 LED 照明光源器件、 LED 照明产品及电风扇、便携式储能产品等其他电子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属于电子元器件行业的半导体光电器件制造业。

本文所涉信息或相关表述均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