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内部股权转让:股份制公司股权分配方案

在当前经济形势下行、公司筹资困难的情况下,股权质押是拓宽资金流的一种创新型筹资方式。但由于权利质押的特性,股价波动就必然导致股权质押相关的风险显现,从而对公司价值造成影响。

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规模–创新投入–公司价值”和“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程度–两权分离–公司价值”这两条思路展开,有以下发现:

第一、在创新投入路径方面:首先,存在控股股东股权质押行为的公司会使公司价值减少,并且随着质押规模的增加,公司价值的减损程度随之扩大。

股权质押作为一种融资方式,传达出公司资金受限的信号,股权质押的质权方对出质方的主要约束为以股价作为指标来制定警戒线和平仓线,市场投资者在了解到资金困境这一信号时,会更为谨慎地进行投资。

一方面由于大多数控股股东选择股权质押的主要动机时出于个人资金需求,而非用作公司业务发展,这对于公司价值提升并无实际贡献。

另一方面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存在侵占成本变低、掏空动机增强的情况,此时与中小股东之间的代理问题加剧,这都会促使控股股东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而做出不利于公司价值提升的举动。

同时在对股权质押的当期数据和滞后一期数据进行实证分析后,研究发现其负面影响不仅体现在当期,而且存在滞后性特征,即股权质押行为发生后控股股东会对公司采取市值管理、盈余操纵等维持股价稳定的行为,资本市场会经过一段时间对其作出反应,最终作用于公司价值上。

其次,存在控股股东股权质押行为的公司也会对创新投入造成不利作用,并且随着质押规模扩大,对创新投入的减损程度随之增强。

这是由于股权质押和创新投入相矛盾的特点造成的,一方面控股股东选择股权质押后,为避免股价波动降至警戒线被强制要求补仓提供担保,会追求更为稳健的经营策略。

股东内部股权转让:股份制公司股权分配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