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商品房销售信息公示管理办法(试行)》1月1日起施行

《保定市商品房销售信息公示管理办法(试行)》已经2022年11月22日局党组(扩大)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保定市商品房销售信息公示管理办法(试行)》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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