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莲池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验收情况公示

关于对莲池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验收情况公示的通知

根据《保定市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建筑能效提升建设实施方案》(保政函〔2018〕38号)《保定市清洁取暖试点城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暂行管理办法》(市建〔2018〕292号)文件要求和相关的建筑节能标准,我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有关专家完成并通过了莲池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的验收工作。现将通过验收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截止到2022年12月29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项目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必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附件: 2019年度莲池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

2020年度莲池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

联系人:欧琳 电话:0312-5956725 传真: 0312-5955871

保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2月23日

保定莲池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验收情况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