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银保监会印发支持房地产金融十六条

央行、银保监会11月11日发布《关于做好当前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出台六项十六条措施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六项要求为:一、要保持房地产融资平稳有序,二、积极做好“保交楼”金融服务,三、积极配合做好受困房地产企业风险处置,四、依法保障住房金融消费者合法权营,五、段性调整部分金融管理政策,六、定住房租赁金融支持力度。

十六条要求为:

1、稳定房地产开发贷款投放;

2、支持个人住房贷款合理需求;

3、稳定建筑企业信贷投放;

4、支持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合理展期;

5、保持债券融资基本稳定;

6、保持信托等资管产品融资稳定;

7、支持开发性政策性银行提供“保交楼”专项借款;

8、鼓励金融机构提供配套融资支持;

9、做好房地产项目并购金融支持;

10、积极探索市场化支持方式;

11、鼓励依法自主协商延期还本付息;

12、切实保护延期贷款的个人征信权益;

13、延长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政策过渡期安排;

14、阶段性优化房地产项目并购融资政策;

15、优化租房租赁信贷服务;

16、拓宽租房租赁市场多元化融资渠道。

其中提到,稳定房地产开发贷放投放,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对国有、民营等各类房地产企业一视同仁;支持个人住房贷款合理需求,支持各地在全国政策基代上,因减施策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合想确定当地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等。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