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平凉市崆峒区回应村里野猪出没等问题:将采取防范措施

针对网友留言反映的村子里有野猪出没等“生活环境安全”问题,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近日回复称,将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全力保护群众及游客的人身安全。

5月12日,有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向平凉市市长王旭留言反映称,“今天和朋友在崆峒区麻武乡杨家山村五社游浪的时候,听村庄里的人说有野猪在村子出没。再一个我们竟然在大山中听见豹子的声音在嚎叫。给领导建言这些野生动物和人类生活在一起对这些老年人多年轻人少的村子来说很危险,要么就把这些动物集中起来保护,要么就搬离离山林近的村庄,以免造成伤害。”

对此,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5月20日回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豹子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野猪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法律禁止围猎捕杀。鉴于此,崆峒区将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全力保护群众及游客的人身安全。一是定期组织护林员对野生动物进行驱赶,严力防范野生动物在群众生活区活动;二是积极向群众及来往游客宣传防范野生动物有关知识,提升公众防范野生动物伤害的安全意识;三是根据上级部门有关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摸排工作的要求,对麻武乡杨家山村内有搬迁意愿的群众进行了摸排登记,后续搬迁安置有关事宜待上级相关政策出台后予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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