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持股份比达5%未及时信披且未停止交易,鞍重股份持股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收监管函

8月29日,鞍重股份持股5%以上的股东杨永柱及其一致行动人温萍、杨永伟、杨凤英收到深交所下发的监管函。

杨永柱、温萍、杨永伟、杨凤英自1月4日至8月15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336.7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8%。杨永柱及其一致行动人温萍、杨永伟、杨凤英、共青城强强投资合伙企业合计持股比例由23%下降至17.22%,累计变动比例达5.78%。上述股东在累计减持股份比例达5%时,未及时向深交所提交书面报告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也未停止卖出公司股份,直至8月20日才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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