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联:建议增加遭受极端高温天气地区的电煤供应量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网站8月22日援引中电联规划发展部消息,中国电煤采购价格指数(CECI)编制办公室发布的《CECI周报》(2022年30期)显示,CECI沿海指数(周)综合价继续小幅下跌,但高卡现货成交价略有反弹。进口指数到岸综合标煤单价继续下跌。采购经理人航运指数处于收缩区间,其余分指数均处于扩张区间,除供给、库存分指数环比下跌外,其余分指数均环比上涨。

全国大范围继续高温,电厂日耗延续高位运行。从本周数据看,发电量、日耗煤量继续增加,连续创两年同期最高量水平,煤炭入厂量继续增加并创下年度最高量,使得高库存水平继续保持,电煤库存高于同期3414万吨,库存可用天数15.1天。

近期主产区暴雨天气频发,相关部门加强煤炭安全生产检查力度,叠加疫情多点散发,煤矿产运效率降低。市场煤供应量依旧偏少,一定程度支撑高热值煤坑口价格稳中偏强运行。7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原煤产量37266.3万吨,同比增长16.1%;1-7月累计产量256151.4万吨,同比增长11.5%。

北方港口调入量低于调出量,库存继续消耗,其中秦皇岛港库存减少到500万吨以下水平。目前,大范围高温天气仍在持续需求持续走高。同时,由于来水偏枯,水电出力不足,导致电煤供应保障持续面临较大压力,沿海电厂延续高负荷运行,使得港口市场情绪持续升温,成交量上涨,现货煤价开始小幅反弹。

本期,CECI沿海指数5500、5000千卡/千克综合价分别比上期下跌2元/吨、持平,现货成交价分别比上期上涨2元/吨、1元/吨。从样本情况看,本期离岸样本采购量环比增加,主要体现在现货采购样本上。

本期,因样本量不足,曹妃甸指数未发布。本周曹妃甸港区煤炭调入量低于调出量,港口库存小幅减少。受全国持续高温天气影响,电厂日耗维持高位水平,叠加主产地煤价持续上涨,部分贸易商报价有所提高,但电厂仍以长协煤采购为主,现货维持刚需采购,市场实际成交保持较低水平。

本期,CECI进口指数到岸综合标煤单价1449元/吨,较上期下降31元/吨,环比减少2.1%。从8月11日起,欧盟对俄罗斯煤炭的禁运正式生效,欧盟正加大力度从其他国家采购煤炭以弥补市场空缺,而澳大利亚、哥伦比亚、南非等国际主要煤炭出口国基本上不存在大幅提升煤炭产量的可能性,预计国际市场供需紧张的局面或将有所加剧。从样本情况看,本期样本量与上周基本持平,处于高位水平。

本期,CECI采购经理人指数为51.62%,连续11期处于扩张区间,环比上升0.68个百分点。分项指数中,除航运分指数处于收缩区间外,其他分指数均处于扩张区间,需求、价格和航运分指数环比上升,供给和库存分指数环比下降。供给分指数为51.60%,环比下降1.17个百分点,连续12期处于扩张区间,说明电煤供给量继续增加,增幅有所收窄。需求分指数为52.70%,环比上升1.56个百分点,连续11期处于扩张区间,电煤需求量继续增加,增幅有所扩大。库存分指数为50.27%,环比下降1.32个百分点,连续2期处于扩张区间,电煤库存量继续增加,增幅有所收窄。价格分指数为50.13%,环比上升3.55个百分点,在连续3期处于收缩区间后上升至扩张区间,电煤价格由降转增。航运分指数为49.89%,环比上升0.42个百分点,连续2期处于收缩区间,电煤航运价格继续下降,降幅有所收窄。

本周(8月12日至8月18日,下同),多地持续高温,制冷负荷高位,发电量环比继续增加。纳入统计的燃煤发电企业日均发电量,环比(8月5日至8月11日,下同)增长2.0%,同比增长24.0%。日均耗煤量环比增长0.9%,同比增长23.5%;电厂日均入厂煤量环比增长7.4%,同比增长17.6%。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中长期合同管理确保电煤质量稳定的通知》,针对充分认识规范稳定电煤质量的重要意义、规范电煤中长期合同煤质要求、引导电煤质量稳定在正常水平并力争高水平、建立健全电煤质量激励约束机制,以及加强电煤质量监测和合同履约监管等提出了要求。

8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8月新闻发布会。该委政研室主任、新闻发言人金贤东指出,今年入夏以来,受持续性大范围高温天气、经济恢复增长等因素影响,全国用电需求持续走高。同时,由于来水偏枯,水电出力不足,导致电煤供应保障持续面临较大压力。8月1日-14日,全国统调电厂日均耗煤816万吨,比上年同期增长15%,其中8月3日耗煤849万吨,创历史新高。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部际协调机制作用,进一步压实地方和企业能源保供主体责任,加快释放煤炭先进产能产量,着力做好电煤中长期合同履约,确保能源电力供应安全。

综合以上分析,建议:一是对电煤合同未体现“优质优价、低质低价”原则、中长期合同电煤发热量低于上年或近三年平均水平或故意降低发热量、“签高售低”、“以次充好”、掺杂使假和利用市场优势地位降卡销售等煤质不达标行为的案例,定期进行归集后向相关部委进行反馈,便于进行核查,强化电煤质量监督,严肃查处不执行煤质规范措施的违规行为。二是按时向相关部门报送电煤中长期合同履约情况和不履约案例,全面提升合同履约能力,实现所有中长期合同履约达标。三是利用铁路运输调控优势,调整电煤供应流向,增加遭受极端高温天气地区的电煤供应量,确保迎峰度夏能源电力保供关键时期,全力发挥好煤电机组电力供应托底的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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