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路木栈道观景台被露营帐篷占据

近日,有网友反映滨海路东段部分木栈道观景台被露营市民的帐篷长期占用,影响游客观光通行之余,有侵占公共资源之嫌。随后,该网友观点引起众多网友参与讨论。7 月 23 日和 24 日,记者两次前往现场,对该现象进行调查。

滨海路木栈道观景台被露营帐篷占据

网友:滨海路木栈道观景台被露营者占用

近日,有网友发布短视频,反映滨海路东段部分木栈道观景台被露营者的帐篷占据,帐篷内生活用品一应俱全,露营市民长时间吃住在观景台上,好像把滨海路观景台当成了自家小院。现在正值旅游季,这种行为既影响了游客观光通行,又有侵占公共资源的嫌疑。

很多网友在该短视频下发布评论表示支持清理,”该清理整顿了””应加强管理,劝退””占据公共资源,应该强行撵走”。也有部分网友表态支持露营者,”公共地方,为啥不能?””人家帐篷搭的挺好的””没事体验一下野外生活挺好的,互相理解”。同时,还有网友发出疑问,”他们是不是在经营帐篷出租?” “绳子绊倒人咋整?””地钉扎在木栈道上,会不会破坏木头?”

调查:露营帐篷对游客有影响

7 月 23 日和 24 日,记者两次驾车沿滨海路观察,发现露营帐篷主要集中在滨海路东段 2000 米至 5000 米路段。即使 7 月 23 日阴雨不停,该路段仍有 20 余顶帐篷扎在木栈道观景台或草坪上。有些帐篷是在用的,露营市民或在包饺子准备餐食,或在聚会聊天,或在打扫木栈道落叶。也有帐篷被包裹得密不透风,看样子暂时无人使用。

7 月 24 日天气转晴后,来此露营的市民数量明显增多,部分路段车辆拥堵明显。陆续有市民拉着拖车,带着装备来此露营,也有市民正在收帐篷,准备离开。大部分帐篷仍保持着昨日的状态,部分包裹严实的帐篷仍是无人使用。露营帐篷和绑绳对游客的通行和观光有一定影响。

露营市民:尽量不影响游客的通行观光

家住葵英街的刘先生在滨海路东段 2700 米处有两顶帐篷,他是从 5 月份开始露营的,此次更是请了年假,一家 4 口人在木栈道营地住了 5 天。刘先生无奈地表示,他们露营的事,已经被投诉举报多次了。滨海路景色好,大家喜欢在这露营,并不是刻意占据公共资源,他们也在尽力保护环境,尽量不影响游客的通行观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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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先生介绍,搭建帐篷时,他会特意留出游客通行观光的空间,帐篷绑绳会紧挨着帐篷,用榫卯结构的地钉卡在木栈道里,帐篷周边会有发光灯,防止行人夜间被绊倒。说话时,他向记者演示,榫卯结构的地钉如何卡在木栈道里,并不对木头造成损伤。

刘先生说,露营时,大家身心放松,饮食也比较简单,不动明火,不整烧烤,食品水源都是从家里带来,生活垃圾也会集中收储带走,走的时候还会打扫木栈道,尽力维持环境整洁卫生,做到”无痕露营”。

最后,他逐一向记者介绍该处十余顶帐篷的大致归属,说确实有人存着用帐篷占地的心理,但大部分人都是真的喜欢露营,帐篷是自家搭自家用的,因为经常来,所以帐篷一直在这。分别在不同位置露营的孙先生、张先生等人,也介绍了大致相同的情况。

市民:规划相应的露营场所,避免私搭乱建

张先生经常在滨海路散步锻炼,他建议城市管理部门应该定期清理这些帐篷,让公共资源流转起来,毕竟别人也有露营的权利和需求,不能让一群人长期占有。他表示,当公共资源管理不善时,就会有人无度索取。城市管理部门可以规划相应的露营场所,一方面服务露营市民,一方面避免他们随时随地、私搭乱建,影响城市文明形象。

路过的两名学生也表达了相似的意见,他们说”像图书馆占座似的,如果人不在,拿本书占座,就不太讲究。露营也是,应该人走棚走。不然容易造成对公共资源的挤兑,也是对公共资源的浪费。”

对此表达不同意见的徐先生说,他并不经常来滨海路,露营市民在保证自身安全,不影响游客通行观光的前提下,长期占用或短期使用对他来说都一样,是可以接受的,对他的游览并没有造成不好的影响。

在滨海路骑行的外地游客也表示无所谓,全国各地露营热,已经习惯了,没在大道上露营,对他骑行并无影响。

记者随后采访了负责这一片保洁工作的徐女士,她说露营的市民会把垃圾收储放在垃圾桶里,还算讲究,但他们在这一住十天半个月不走,造成的生活垃圾很多,也给她的工作带来了挺大麻烦。”太累了,建议他们换换地方,让我们休息一会”。

律师:占道露营不合规,致人损害应赔偿

最后,记者就此事咨询了辽宁东亚律师事务所的刘泓德律师。刘泓德称,人行木栈道属于城市公共道路,根据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大连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等文件的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不得擅自在城市道路及两侧堆放物品,不得设置商亭(棚)或其他设施,否则可能面临罚款等处罚措施,致人损害还应根据过错情况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维护城市市容是市民的义务,对于上述违反城市市容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劝阻或向城市市容管理部门举报。

半岛晨报、39 度视频见习记者卓泽玉 文/图

记者快评

露营再火,也要分场合

露营火了。今年以来,露营成为了最受追捧、最时尚的休闲娱乐方式之一。每逢节假日,在全国各地的公园里、树林中、河滩上,到处都可以看到五颜六色的帐篷,和兴致勃勃野餐的男女老少。在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的大背景下,露营最大限度满足了人们出行并亲近自然的需求。

大连也一样。与其他城市略有不同的是,大连的露营爱好者多了一处”选择”,有些人在滨海路的木栈道观景台上安营扎寨,有的一住数日,有的帐篷空置多日仍不拆除。

对此,市民、游客看法不一。有人认为无所谓,因为不是很碍事。有人认为此举不妥,毕竟妨碍了他人到观景台上赏景,而且也存在一定安全隐患。也有人不反对在此处露营,但反对长期占位。

众说纷纭,但实际上这并不是一个需要讨论的问题,因为木栈道观景台压根儿就不是可以用来搭帐篷露营的场所,就像暴走团不能在机动车道上浩浩荡荡地走,广场舞团不能跑到停车场跳一样。即使在现实生活中存在这样的现象,也不能认为这都是合理合法的行为。

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权利,但遵章守纪,不给别人添麻烦,是最基本的要求。滨海路不是繁华闹市,人流相对较少,并不是露营者可以随意占用木栈道观景台的理由。哪怕影响了一个人的通行,影响了一个人赏景,在本质上都侵犯了他人权益。

面朝大海,春暖花开,这是无数人向往的惬意生活场景。人们喜欢露营,是出于对亲近自然的渴望,风景秀丽的滨海路上确实是一个独特的选择。但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木栈道归根到底是城市公共道路,而不是彻头彻尾的野外营地。

随着露营活动的迅速走红,相应的管理工作也应跟上。除了需要规范、划定可供露营的地点,还有很多事情都需要纳入管理范围。露营过程中,是否使用明火,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会产生大量垃圾,影响生态环境?有规矩,守规矩,才能玩得开心。

城市管理者也应努力满足市民、游客的新的需求,开辟优质露营点,倡导健康休闲、文明休闲。(隋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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