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来论:加强外来入侵物种全链条防治

日前,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进一步加强外来入侵物种防控治理提出明确要求。

所谓外来入侵物种,是指传入定殖并对生态系统、生境、物种带来威胁或者危害,影响我国生态环境,损害农林牧渔业可持续发展和生物多样性的外来物种。外来物种入侵防控事关国家粮食安全、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

其实,外来入侵物种离现实生活并不遥远。比如之前受到广泛关注的“加拿大一枝花”,其繁殖能力极强,同周围植物争阳光、肥料,抑制其他物种生长。还有红火蚁、草地贪夜蛾、福寿螺,等等,这些外来入侵物种不仅威胁生物多样性、影响农业生产,有的还直接危害身体健康。

随着相关法规和举措出台,近年来,我国防治外来入侵物种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商品贸易和人员往来频繁、外来入侵物种扩散途径多样化隐蔽化等原因,防治面临着较大难度。据《2020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显示,我国已发现600多种外来入侵物种,其中71种对自然生态系统已造成或具有潜在威胁并被列入《中国外来入侵物种名单》;2022年一季度,全国海关共截获检疫性有害生物173种,1.39万次。此外,部分不法分子贩卖走私外来物种、花式违规携带寄递进境等情况仍时有发生。这些都提醒着我们,对外来物种入侵的防范和应对必须足够重视、不容懈怠,要做更多努力。

防控治理外来入侵物种,必须完善管理制度,提升防治水平。此次《管理办法》突出强调,要加强全链条监管,这就要求各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必须从源头预防、监测预警、治理修复等各环节加强外来入侵物种防控,构建起全链条防控体系。既要注重规范引种管理、强化口岸防控、加强境内检疫,也要做好外来入侵物种定期普查工作,在常态化监测上下足功夫,并有力推进外来入侵物种治理修复。

应对外来入侵物种,也需要引导公众参与其中。要加大相关法规和科普宣传,提升人们的防控意识。《管理办法》中也强调,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若涉嫌犯罪,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防治外来入侵物种是一项长期任务,各方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强化制度建设,综合施策,才能尽快形成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工作格局,守护好国家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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