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健康保险小课堂:常用保险名词

保险人: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保险主体)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投保人有权变更或解除保险合同,有权经被保险人同意,转让或质押保单;有权经被保险人同意,指定或变更受益人及受益顺序。投保人有如实告知、缴纳保险费、危险增加通知、出险及时通知、理赔时提供有关证明或者资料的义务。

被保险人: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被保险人享有请求支付保险金、指定和变更受益人及受益顺序的权利,承担保险事故发生的及时通知义务。

保险标的:作为保险对象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或者人的寿命和身体。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受益人有申请领取保险金的权利,有及时通知保险事故发生的义务。

主险:也称基本险,指的是可单独投保的保险产品。

附加险:不可单独投保而必须附加于主险或基本险,用来补充主险的保险范围的保险产品。

保险条款:是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是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双方享有权利与承担义务的依据,投保人有权要求保险销售人员对保险条款做出详细说明。

保险责任:告诉您发生哪些事故或情形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或给付保险金。

责任免除:告诉您在什么情况下,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或给付保险金。

赔偿处理:告诉您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怎样处理保险赔偿的相关事宜。

释义:告诉您保险条款中名词的特定含义,避免发生误解。

投保范围:说明该款保险产品适用的投保人群,包括年龄要求、健康状况等。

保险金额: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提供的保障额度。保额不完全等于理赔金,不同的险种,保险金额与赔付金额或给付金额之间的关系也各不相同。

保险费:投保人需要支付给保险公司的费用。

保险期限:保险合同所提供保险的时间长短。

空白期:是指从投保人缴纳保费到保险公司出具正式保单之前的这段时间。

观察期:又称等待期(一般为90-180天),是指被保险人在投保后,从合同生效日算起的一段时间内,被保险人患病所发生的费用,保险公司不予赔付。大部分医疗保险单都有观察期的规定。

犹豫期:是指在投保人签收保险单后一定时间内 (10或15天,具体视险种而定 ),对所购买的保险不满意,可无条件退保并且拿到相应的退还保费。

宽限期:是指在首次缴付保险费以后,如果投保人在各期没有及时缴费,保险公司将给予投保人60 天的宽限期限,投保人只要在宽限期内缴纳了保险费,保险合同就继续有效。(河北省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常识宣传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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